第158章 蓬莱山淑懿

  虽然他每次都这么欺负我,但他有时候看起来也挺好说话的。

  特别是跟我一起玩过家家的时候,他主动申请当狗的这件事情我都很感动。

  然后他就拖着垫子去门口晒太阳了。

  过家家嘛,我小时候最最最喜欢玩的游戏了,首先穿戴整齐自己的衣服,然后跟床上抱着孩子的妈妈,也就是和叮当猫呆在一块的KT猫一一吻别,然后穿戴好自己的小领带和衣服裤子,就去门口换鞋子了,这个时候按照常理我是个大人,我不应该去逗狗。

  可是我还是跑到他旁边,把我吃饭用的塑料碗摆在他旁边,然后摸摸他的头,“今天也要乖乖的哦。”

  他白了我一眼,翻个身继续晒太阳。

  然后我继续扯扯他的耳朵,恩……剧情都是这样发展的,我应该扯他的耳朵。

  可惜他耳朵太小了,没有真正的狗狗扯起来那种薄薄的,软绵绵的好玩。扯了几下也就走了。

  我这个时候要去上班,然后跑到事先安排好的场地上把我的迷你小包包放在了位置上,然后拨弄了两下坏掉的电话。

  “喂,您好,我是XX公司的XX人员,有什么需要帮助你的吗?”

  一天下来我应该满头大汗的回家,然后我跑着回到了床上,这个时候我的宝贝已经嗷嗷待哺了,所以我要给我的宝贝烧饭,为什么要我这个扮演爸爸的角色来烧饭呢?因为我是一个能干的好爸爸啊!

  我的童年中,过家家大抵就是这么一个印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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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更多的时候,我们呆在学校里面,那个时候李宏旭长得特别像小正太。

  蓝色的眼睛,小小的嘴,小小的鼻子,长长的眉毛,和商店里那些贩卖的假洋娃娃一样,好看的不得了。

  所以总是会有小朋友把他当成女生,所以他每次去学校都要穿着他的小西装,粉色的领带,深红的外套,裤子也是挺昂贵的那种,虽然他丝毫没有在意,每次都跟其他小朋友在地上滚来滚去的。

  这不,王二虎是我的同桌,而李宏旭也是我的同桌,一个在左边一个在右边,所以上课的时候,他们两个老是讲悄悄话,忽视我这个大活人。

  记得我刚认识王二虎那会儿,他挺胖的,整个人看上去都是小胖子,肥嘟嘟的,肚子上的肥肉都能夹死一只苍蝇,他家里也挺有钱的,整天给王二虎吃好的喝好的,恨不得把全世界最好的东西都给他,把他捧上天才好呢。

  那个时候我们还在读四年级,李宏旭还穿着当季流行的小棉衣,领口很大,袖......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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