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2章 恒山青柏

  真的是龙门客栈!

  只不过这里的老板不是风骚美艳的金镶玉,而是一个长着银色大胡子的怪脾气老头。客栈就坐落在西北重镇酒泉的城郊外,生意每天都好得没话说。你若是站在酒泉的城墙上眺望这里,会发现真的有一座好像电影新龙门客栈中所出现的客栈。每到黄昏,屋顶的炊烟袅袅漫向天际,还真是应了那句诗:大漠孤烟直!

  整整两年了!

  我坐在一个角落里,注视着往来的商旅,他们都不是我要找的人!我黯然地垂下头,整整两年。这两年中,我顺着西北方向寻觅着有关翟的消息,但是一无所获。当初离开安府时,我没有带走任何东西,除了脖子里用皮绳穿着的那枚白玉扳指。为了活下去,我不得已伪装成了男子的模样。打杂、帮佣、放牧、帮厨我都做过,还好我并不是真正的安家大小姐,没有公主病。在二十一世纪这可是社会实践,是被大力提倡的。

  两年的漂泊生活使得我的手不再嫩白柔弱,我的脸也不再白皙柔亮,嘴唇仍然饱满但却泛起坚毅的弧线,容颜依旧却总是藏在煤灰之下,迷人的卷发被我尽数盘在脑后,总之,现在的我站在熟识的人面前,根本不会再跟那个风华绝代的安芷烟联系在一起。现在的我,真正蜕变成了萧璃,独立、自强、桀骜不驯的萧璃。

  当年我出了京城之后,顺着丝绸之路一直走到了敦煌。在那儿作了短暂停留之后,决定返回。再往前走,就脱离了云国的统治范围。在我没有自保能力的情况下,断不能冒险潜入蛮荒不开化的地方。那一路虽然没有得到任何我所希望的消息,但是我却收集到了许多民间的优秀音乐,并且将他们全部作了记录整理。这恐怕也是唯一有价值的收获吧!当我带着一身的风尘、沙砾来到龙门客栈的时候,因为体力透支太严重而昏了过去。是长着银色大胡子的怪老头收留了我,让我在马厩帮忙。今天,已经是我在此工作的第十八天,也是我与安月翟分离的第六百六十五天。

  六百六十五天!这些日子,我几乎是怀着放逐的心情度过的。白天,我在恶劣的环境中设法生存,折磨着肉体;夜晚,我天天从噩梦中惊醒,折磨着灵魂。六百六十五天,我以受苦为乐,过着苦行僧般的生活。可是,即便如此,我仍是常常被刻骨的思念笼罩着,痛苦得难以入眠。

  于是,拼命工作成为了我忘记痛苦的利器。这一年多以来,每一次当我赚够了路费跟雇主告别的时候,他们都对我多加挽留,因为从来没有见过像我干活这么拼命的人。安芷烟的身子原本弱不禁风,现在的萧璃却结实得很......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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