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2章 魔王在都市

作者: 風見书容

  虽然中蛊了,而且毒发时还痛不欲生,但是这些我都挺过来了。

  所以,今天我要开始干正经事,也就是说,要在我有生之年,赚足够的银子来让我消费,要是用不完的话,我就要这些银子跟我一起下地里,我死也要抱着银子~~哦吼吼,我太牛X了!自从开始“挣银子计划001号”实行来,我和采虹就格外的忙,除非有能帮的上我们的人,其他人一律不见。弄的元与恒挺郁闷的,天天被我拒之门外,能不郁闷吗?

  好吧,其实,我们就是在房间里玩游戏。

  唔……

  (含泪告诉你们)不是我不想挣银子哦,是因为我实在是不会挣银子,等一下,我将会告诉大家所以的答案。

  呜呜呜,我从小就知道吃喝,长大知道嫖赌,但是就是不知道怎么劳动嘛,再说古代又没现代先进,我是不可能当个白领混日子的,因为我有抱负,所以我才拼命地想~~~结果,我想到了!那就是:我真的啥也不会。

  别扔鸡蛋哦~

  靠,告诉你们,我白领米虫可不是混来的。天天睡觉吃饭,其他事情不干,若想让我干活,除非天上掉鹅。怎么样,我和采虹想了好几天,才想出来的,打算把这个诗以1万两黄金卖出去,哦呵呵,那时候我就发达了,哦,对了,不会给采虹分钱的。

  当我欢天喜地的把这首诗拿给元与恒看,并说出要以1万两黄金卖出去的时候,元与恒喷茶了,喂喂喂,古代人素质都这么差吗?告诉你我现在是圣女,信不信我喝鸠酒自杀让你当不了皇帝啊?!

  “为什么这个计划不行?这可是我发财的好机会耶,你说不行就不行?”

  “不可以!死都不可以,要是这种不伦不类的东西从我太子府上拿出去,岂不是诋毁我的名声?”

  “喂喂喂,你什么意思,这首诗可是我们家乡那边最流行的,你不懂就不要乱说,我相信要是以1万两黄金卖出去的话,我一辈子都不愁吃喝了!”我疑惑啊疑惑,这首《米虫诗》这么好,还是我这个英明的现代人作的,为什么到元与恒嘴里就是不伦不类了啊!

  于是,我忍无可忍。

  掐住元与恒的脖子,晃啊晃。“你敢说我的诗不伦不类,现在我就掐的你不伦不类!”冒火中……

  “咳咳……有、有话……好好说,信不、信,我告你谋杀……夫君……啊。”元与恒好不容易憋出一句话,还说的那么欠揍,哼,这是你自找的。就让我来代表你老爸修理你一顿吧!我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精粹:麻将法=太极拳,揍了元与恒一顿,很不幸......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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