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叶云凌小姐,你可否卖我们几颗啊!”一个年近半百的老臣,贪婪的看着叶云凌手里的丹药,急迫地说。
皇上看叶云凌已经赢了,把许诺给叶云凌的一百万两黄金给她,而叶云凌在一开始的时候,压自己赢的十万两黄金,翻倍的赚到了一百万两黄金;叶云凌已经成为了一个小富婆。
“真是不好意思呢,师门机密,不得外泄。”叶云凌冷漠地说道。
就这样,来了一趟百花宴会,叶云凌不仅让那些看不起自己的人,丢了面子,还心甘情愿的掏钱了。
叶云凌成功的引起了夏德胜的注意,夏德胜才想:叶云凌莫非不是废物,而是为了隐藏自己的实力而编造出来的谎言。
但是又不相信叶云凌的灵力会那么的厉害,以前他可是试过叶云凌,那时候,她连还手都还不会,只能被人打,骂;所以,否定了叶云凌是灵力奇才的事情。
夏德胜现在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拿下,叶子博的三女儿——叶金雨,他阴晴不定地看着叶云凌,嘴里还恶狠狠的说:“还是一个废物,再怎么努力也比不上叶金雨。”
这次百花宴会就在这样的情况下结束了,而最大的受益人就是——叶云凌。
叶云凌和叶云蝶、叶云泽把黄金运回到自己居住的荒凌轩,换上简便的衣服,开始修炼。
因为在宫廷宴会上,自己吃了一颗灵力提升的丹药,要是不快一点吸收掉它的药效,就如同吃了一颗普通的药丸一样没有丝毫的用处。
叶云凌开始修炼。
为什么我的修炼速度这么快呢?这是个迷,但我觉得,之前原主一定受过及其严峻的训练,要不然就是有什么霸道的心决或是内功!
叶云凌草草的整理了一下,就合衣而睡。
这是叶云凌生活了两个世界养成的习惯,前生自己是一个经常被追杀的人,随时要逃跑,也时刻提防着别人杀自己,所以为了方便,叶云凌在晚上睡觉的时候,尽可能的不去脱衣服。
这样方便她随时出击,或是躲开追杀。
叶云凌就这样缓缓的睡去,警惕性还是那边的敏锐。
半夜时分,叶云凌脑子还是一样清醒。
“歌小姐!歌小姐!”
“来人啊来人啊——歌小姐倒在梳妆台旁,脸色铁青,口吐白沫!”
“小歌!呜呜~小歌,你怎么了啊,不要吓娘啊!呜呜呜呜呜呜呜~”
嘿,叶琪歌死了啊,估计不过三日,新的人口统计表就又要弄出来了。
早晨的太阳刚刚升起,叶云凌就换好简便的衣服后,带上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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