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章 含有莽荒纪的位面流小说

  在老师的眼中,朝欢就是名副其实的尖子生,不仅成绩优异,而且演讲、征文样样在行。

  在同学眼中,朝欢就是实实在在的生活中的全能型偶像,不骄不躁,不温不火。

  在亲戚眼中,朝欢就是一个安安静静的乖宝宝,从不忤逆,讨人欢心。

  但,或许正是那段时光花完了她的好运,才让她现在这么悲惨。

  朝欢喜欢一个人。他呢,有房有车有钱,还有上进心,五官精致,淡眉薄唇,所以才那么薄情吧。就像每一个偶像情节,他们的故事开端就是个英雄救美。朝欢在便利店买完东西,拿出钱包想付钱,却发现找不到了。尴尬的杵在那里,身前是一脸不耐烦的收银员,身后是推推嚷嚷的人群。周边都是人,有人看笑话,有人凑热闹,有人同情,有人感慨,却没有一个人伸出手帮忙。事态就是这么炎凉,所以雪中送炭显得弥之珍贵。他带着和别人不一样的气场,白T搭件牛仔,再套件黑色的外套,略带破洞的裤子,张扬、不羁,就像一匹野马。“给。”递出钱给收银员。这件尴尬的事就这么解决了。逃离现场的朝欢一脸感激的说道:“你把电话留给我,我下一次一定一定会还给你,这次真的谢谢你了。”“不用了,不过你要是真想感谢我,”顿了顿,一脸痞笑,“不如,你跟我回家。”不记得说了什么,想了什么,就这么迷迷糊糊的跟他回了家,或者说是搬到了他家。朝欢是个网络写手,在时间上是比较自由的,况且她还算出名,挣的稿费一个人花绰绰有余。但各种花式谈恋爱她都写过,自己却十分纯情,别说亲吻,连牵手都没有过,所以每一个看似普通的动作都是朝欢的第一次。

  第一次牵手。朝欢应着他的要求和他去散步,夏日的夜晚格外闷热,徐徐的晚风还是吹不散心头的烦闷。沿着江边走,烂漫的晚霞,牵手而过的恋人,和身边一言不发的他,似乎很违和,又似乎很美好。朝欢歪过头看着他,带着疑惑。他转过来,暧昧的对视说:“我这么好看吗?”朝欢害羞的撇过头,装作专注的看着前面,只是,那红扑扑的脸蛋格外可爱。就在这时,手上传来一阵温热,首先他只是试探性的握握,看到身边的人并没反应,便放心大胆的十指相扣。说不出的甜蜜,就像掉进了蜜罐,原来牵一牵手就那么幸福,这是她从来没感受到的,或许又是她一直向往的。

  第一次拥抱。广场上越来越多的人群,牵着的手逐渐被人群冲散。朝欢十分不安的看着他,像个不知所措的孩子。怎么能这么可爱,他想。用力的握住她的手腕,一拽,就撞到了怀里,紧紧的抱住她。砰砰砰......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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